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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8-05 10:05:48
浏览量:218
象盒作者:象盒小编

房屋过户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有赠与过户、买卖过户、继承过户等。而不同的方式,需要缴纳的费用是不同的。那么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机关的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2、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3、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二、房屋赠与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赠与合同是否办理公证的法律效果截然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也即未经公证的赠与,在赠与房屋未办理权属过户登记手续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而有经公证的房屋赠与,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明确列明的法定撤销的几种特定情形之外,不得随意撤销。

2、赠与可以附义务,双方应依约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同时,撤销赠与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赠与人应特别注意撤销赠与的法定期限。

以上即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房子赠予和买卖过户,买卖过户的费用更高。房产赠与过户需要缴纳:契税、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公证费,之后如果需再过户还需缴纳个税和其他各类税费。房产买卖过户需要缴纳:营业税(房产购入超过5年无需)、契税(初次购房)、测绘费、个人所得税(以原价过户可不缴)、登记费。

房产买卖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房屋赠与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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