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举办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新闻通气会。会议邀请了怀化日报、怀化电视台、怀化新闻网等3家媒体参加,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明传德作新闻发布,市生态环境事务中心主任曾翔舟答记者问。
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抓手
奋力建设五省边区生态文明中心城市
建设生态文明,是国之大计、民之福祉。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
2018年,市委五届五次全会提出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同年,市人大出台了《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市委、市政府将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作为“十四五”的重要目标任务之一。今年7月,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三城一区”的战略目标, “打造五省边区生态文明中心城市”是其中之一。9月,市第六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高标准制定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规划,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按照“自下而上,全域推进”的原则, 一步一个脚印往前走,一项一项工作干扎实,一年一个台阶谋胜利,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创建成效位居全省前列
在12月3日的湖南省第七届生态文明论坛浏阳年会上,我市洪江区、溆浦、沅陵、麻阳等4个区县荣获“湖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命名。包括此前的通道、新晃、鹤城区、芷江、洪江市、靖州,我市已有10个县(市、区)获得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命名,命名总数列全省第一。在此基础上,通道县、鹤城区乘势而上,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命名,为其他县(市、区)创建乃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积累了宝贵经验。
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践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020年7月,我市出台了《怀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管理规定(试行)》、《怀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建设指标(试行)》。2020年,洪江市龙船塘瑶族乡翁朗溪村、鹤城区黄岩旅游度假区、中方县桐木镇等涉及6个县市区的9个镇村获第一批命名。2021年,溆浦县北斗溪镇、麻阳县兰村乡、沅陵县凉水井镇等涉及5个县市区的9个镇村入列,打造了一批基层生态文明建设和“两山”实践的鲜活案例和实践样本。此外,我们组织各镇村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特色亮点,推出了《绿色发展示范案例》系列新闻专题栏目,为其他镇、村提供借鉴参考,推动镇、村生态文明思想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
三、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的“怀化样板”
今年,我市被列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四严四基”制度创新试点——“构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长效机制试点市”。 我市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个最根本、最关键、最核心的问题,补齐短板,加固基础,以制度创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示范创建。一是出台《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底线提醒谈话制度》和《怀化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底线清单》,狠抓责任落实,牢牢抓住“关键少数”。二是出台《怀化市较大生态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建立健全考核问责制度,紧紧抓住“绝大多数”。三是出台我市首部污染防治领域地方性法规《怀化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让老百姓有更多“安全感” “幸福感”。这些机制创新,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示范创建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怀化样板”。
四、强化规划引领、抓好统筹推进
2021年11月,《湖南省怀化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0-2030年)》通过评审。至此,怀化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标定了航线,进入“直线加速”新阶段。《规划》明确,要从创建生态制度、保障生态安全、优化生态空间、发展生态经济、践行生态生活、弘扬生态文化等六大领域,统筹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到2025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全面提升,达到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标准;到2030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碳达峰目标逐步实现,“五省边区生态文明中心城市”典型示范效应凸显,率先建成“美丽怀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推进国家、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及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一是积极探索“两山”转化模式,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深入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怀化实践”。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开展市级生态文明镇村建设,持续夯实创建基础。三是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主责主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开展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产业生态化及生态产业化体系日趋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常态、生态价值观念广泛传播,奋力将怀化建成水清岸绿、市强民富、文明和谐的五省边区生态文明中心城市。
来源:怀化环保